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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革命: 从独立,到合作
跨媒介的媒体合作 足以达到单一媒介达不到的市场范围
媒体之间已经不是争相显示出它们可以个别为广告商达到多高的曝光率,而是能够提供多大的媒体网络,透过跨媒介的合作,创造最强的广告覆盖面。
由於声音丶文字丶影像都经由数位化的电子传播模式来输送,这三种模式的分界线将日渐消失,而媒体的使用和创意的空间却会被无限延伸。 过去一再将相同的讯息传给所有的人,但是多媒体科技改变了广告的这项本质,其将可以因应阅听人的不同需要而传递不同的讯息。 多种媒体的跨界合作,对广告业而言,无疑是一种整合行销传播的新趋势。 媒体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当新的形式产生时,旧的形式仍将继续存在。例如,在广播的时代,书本仍旧存在,而即使进入电视时代,它也仍旧继续存在。因为,纸张是一种很经济的储存材料,同时它随处可读,我们可以在床上丶车上丶海边,甚至在浴缸中看书。 未来,消费人仍将会大量仰赖平面与电视媒体来推动许多新品牌与产品,可是在精细的购买决定过程中,互动式媒体将扮演更多推波助澜的角色。不过,这种效果仅限於年轻丶富有且具有丰富电脑使用知识的消费者。 吴志权举例,高科技的手机简讯广告不能容纳太多内容,但是却掌握了准确的目标顾客群名单,所以广告媒体现在倾向与互相合作,以简讯简略的通知最新产品,然後让有兴趣的消费者到网站或者报章上阅读更详细的资料,帮助网罗没有注意到传统媒体广告的漏网之鱼。 专精巴士电视广告的黄世凯认同,媒体与媒体之间并不一定是互相竞争,事实上广告业重视的是它们的网络有多广,可以为它们吸引到多少的广告商。
即使是经营部落格广告的陈有添也说,目前他看不到高科技的媒体有取代传统媒体的趋势,反而是各自以本身占据的市场作为互相合作的诱因。 最常见的例子便是品牌形象广告的经营。 时尚杂志常会发现一些广告只单纯的刊登品牌名字,没有任何的产品图片或者是推销的字眼,这就是所谓的打品牌。 陈有添说,只单纯的打响品牌名字而不推销产品广告并不是新鲜的事,但是广告业却开始走向更深层的打造品牌形象。除了在传统媒体如广告牌上长期性的打品牌,网络可以以更互动的方式让人们加深对品牌的印象。 「广告上看中部落格的力量,身为消费者的博客比起广告更有说服力,所以广告商利用有名声的博客为品牌或者商品在部落格上写产品用後感,或者纯粹针对品牌写感想。」 「着名的博客有想像不到的影响力,而且他们不会因为酬劳而为某个产品或品牌写好话,说服力比较强。要打品牌的广告商必须要有相当的实力才能够使用这个广告宣传策略,这也是奠定品牌品质优劣的关卡。」 有名的部落格所带来的影响力不会比其他的媒体来得少,黄世凯也强调,年轻人占我国人口的一半以上,而接触传统媒体如报章杂志或者电视越来越少,但是走到户外以及上网的人数越来越多,年轻人或许不知道所有的政治人物,但是都会知道着名的博客,而这些博客在虚拟世界写的东西是可以引起不少人的注意力的。 「所以媒体互相合作,足以达到它们达不到的市场范围。」 由於资讯的泛滥,阅听人在讯息上的理解丶记忆与吸收才是广告客户最应该在乎的重点,而人们在讯息接收的过程当中,其心理层面的考量因素与决策行为的过程(探讨究竟行为的过程中哪些是影响的刺激因素?哪些才是决定的关键性因素?是价格?还是试用令消费者产生好感?),以及互动传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数,都将是未来广告效果研究的新议题。 从来没有所谓「最好的媒体」,对广告客户而言,最重要的是,评估它对於你的广告目标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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